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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清晨,高雄市盐埕區“城中城大楼”失火致46人灭亡、41人受伤。此前被認為有重大嫌疑的黄姓女子及男朋友郭姓男人15日被移送至高雄地检署复审。检方認定黄姓女子在套房内用火不妥,按差错致极刑和失火罪两项罪名向本地法院申请羁押禁见,依法最重可处5年禁锢。
据报导,检方過堂後,開端認定动怒位置減肥茶飲,就在黄姓女子和郭姓男人喝酒的套房内,但這一判定成果仅能证明套房内的动怒位置,没法证明动怒@物%t3W99%資或缘%whJa4%由@。报导称,黄姓女子面临過堂至關调皮,听到關头问题,答复都晓得“点到為止”。
报导提到,检方查出,13日深夜,黄姓女子在郭姓男人借来的一楼套房,并该套房内喝酒谈天牙痛消炎藥,,疑似為了驱蚊,黄姓女子拿出檀香粉和铁罐点燃驱蚊。酒過三巡後,黄姓女子和郭姓男人產生黑白,郭姓男人则在晚間22时摆布先行分開,黄姓女子此外找来一男性友人继续饮酒。
14日清晨,黄姓女子的男性友人先行分開,最後剩下她一人。當日2时许,黄姓女子独自一人筹算拜别,走以前整理套房内杂物,疑似未注重罐内檀香粉還没彻底烧完,就直接倒在垃圾桶内就直接回家。不到15分钟,套房内烟雾满盈,還分散至骑楼,没多久套房就爆出火光,一位出租車司機還目击火苗眾房内窜出,火势一發不成整理。
据报导,检方审腰痠背痛,後以差错致极刑和失火罪将黄姓女子申请羁押禁见,将来依法最重可处5年徒刑。郭姓男人则因事美白針, 前离場,予以交纳6万元新台币(约為1万4千元人民币)保释金後開释并等待传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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