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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力,進一步支撑新能源汽車洗碗手套,立异成长,經國務院赞成,現将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辆購買税有關事项通知布告以下:
1、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辆購買税。
2、对免征車辆購買税的新能源汽車,經由過程公布《免征車辆購買税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次》(如下简称《目次》)施行辦理。2017年12月31日以前已列入《目次》的新能源汽車,对其免征車辆購買税政策继续有用。
3、2018年1月1日起列入《目次》的新能源汽車须同時合适如下前提:
(一)得到允许在中國境内贩賣的纯電動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夹杂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
(二)合适新能源汽車產物技能请求(附件1)。
(三)經由過程新能源汽車专项检测,到达新能源汽北京賽車技巧,車產物专项查验尺度(附件2)。
(四)新能源汽車出產企業或入口新能源汽車經销商(如下简称企業)在產物质量包管、產物一致性、售後辦事、平安监测、動力電池收受接管操纵等方面合适相干请求(附件3)。
财務部、税務总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按照新能源汽車尺度系统成长、技能前進和車型变革等环境,當令调解列入《目次》的新能源汽車前提。
4、企業理當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提交《目次》申请陈述(附件4),并对申报质料的真实性和產物质量賣力。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税務总局组织技能专家举行审查,經由過翻譯社,程审查的車型列入《目次》,并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税務总局公布。
5、对列入《目次》的新能源汽車,企業上传灵活車整車出厂及格证信息時,在“是不是列入《免征車辆購買税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次》”字段标注“是”(即免税标识)。工業和信息化部对企業上传的灵活車整車出厂及格证信息中的免税标识举行审核,并将經由過程审核的信息传送税務总局。税務构造根据工業和信息化部审核後的免税标识和灵活車同一贩賣發票(或有用凭证)打点免税手续。
6、对產物與申报质料不符、產物機能指标未到达请求、供给其他子虚信息等手腕欺骗列入《目次》車型資历的企業,取缔免征車辆購買税申请資历,并按照相干法令律例划定予以处置惩罚。对已贩賣產物在利用中存在平安隐患、產生平安变乱的,视变乱性子、紧张水平等依法采纳遏制出產、责令當即更正、暂停或取缔免征車辆購買税申请資历等处置惩罚辦法。
7、从事《目次》申请陈述审查、审核,打点免外送茶莊,税审核的事情职員实行职责時,存在滥用权柄、玩忽职守、徇情枉法等违法违游记為的,依照《公事員法》《行政监察法》等國度有關划定究查响应责任;涉嫌犯法的,移送司法构造处置。
附件:1.新能源汽車產物技能请求
2.新能源汽車產物专项查验尺度目次
3.新能源汽車企業请求
4.《免征車辆購買税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次》申请陈述
财務部 税務总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2017年1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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